编者按:在双选会现场咨询活动中,不少青年朋友向我们发出提问。许多看似简单的问题,背后关乎着大家的切身权益。为此,我们特别推出“就业权益100问——直击双选会”专题,每期聚焦一个高频问题,进行清晰解析,助你求职之路走得稳健、踏实。
问:入职前公司要求交一笔“风险保证金”或“工作押金”,这合法吗?
护航君: 不合法!且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九条: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,不得扣押证件,不得要求提供担保,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。
遇到“付费工作”该怎么办? 对于付费、扣押证件等要求,应当直接拒绝。如果已经付费,请注意保留证据,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退还财物或者本人证件,并可通过投诉等方式维权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四条:单位违规收取财物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退还,并按每人500元 —2000 元处以罚款;造成损害的,还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投诉渠道: 12333人社服务热线、当地劳动监察大队、12345 政务热线
维权要点:保存转账记录、收据、聊天记录、招聘信息等作为证据。
说到底,正规公司入职是绝不收钱的,凡是入职先让交押金、保证金的,大多是违规用工甚至诈骗,一定要提高警惕并果断维权。
朋友们还有什么疑问,也可以在后台留言,我们将优先为大家解惑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